撤销权

您有权在14天内撤销本合同,无需说明理由。

撤销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4 天内。

要行使您的撤销权,您必须通知我们

FES Frankfurter Entsorgungs- und Service GmbH
Weidenbornstraße 40
60389 Frankfurt am Main
Deutschland

电话:0800 2008007-70
传真:069 20171-1053
电子邮件: vertrieb@fes-frankfurt.de

通过明确声明(例如邮寄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告知我们您决定撤销本合同,并提供您的个人订单信息。您可以使用我们的 撤销表格

为了遵守撤销期限,您只需在撤销期限到期前发送行使撤销权的通知即可。

撤销的后果

如果您撤销本合同,我们将立即向您退还我们已收到的所有款项,包括运费(但因您选择与我们提供的最优惠标准运费不同的其他运费类型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最迟在收到您撤销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4天内退还。 除非与您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我们将使用您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支付方式进行退款;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会因退款而向您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您要求在撤销期限内开始提供服务,则您需要向我们支付一笔合理的金额,该金额应与您通知我们行使合同撤销权之前已提供的服务比例相称,该比例应与合同规定的全部服务范围相称。